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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西陵区建筑外立面综合整治工招标公告。

类别:建筑类考试 日期:2016-7-20 16:49:11 人气: 来源:

  一、西陵区2015年既有建筑外立面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三标段)已由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西发改投【2015】34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概况:总整治面积约34000平方米,其中立面整治体量约27500平方米,屋面整治面积约6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违法建筑,规整或拆除防盗网、遮阳(雨)棚、卫生灶台,规范空调位使用空调百叶遮挡,外立面装饰材料替换为通体砖、西班牙灰泥或轻钢龙骨铝板,原有门窗分隔优化设计更换为铝合金双层浅镀膜玻璃,沿街商业立面结合原有功能对门窗分隔优化设计重新更换,底层外墙部位干挂花岗岩石材,局部女儿墙重新处理,新作屋顶隔热、保温、防水、防雷,局部铝单板造型,更换临街商铺店招,视楼栋现状对连接楼栋道路、排水进行改造,增设照明及治安监控设施等;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外立面整治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宜昌市西陵区

  4、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12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注册证原件)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证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2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提供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证书原件)

  8、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信用评价分值以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5日上午09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上午10时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9月25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人:宜昌市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顾远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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