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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考试2015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建筑类考试 日期:2015-4-21 20:51:03 人气: 来源: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本文附件2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原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按本文附件3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按照《关于做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澳门和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各市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代码,以便于最终统计港、澳、台居民的参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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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因注册建筑师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祝考生一次通关!

  ·2015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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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http://www.daosimt4.com/MT4平台出租
关键词:建筑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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