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学历类考试 > 正文

2014年湖北律师专业与法律专业课程顶替表

类别:学历类考试 日期:2017-11-24 18:40:41 人气: 来源:

  (1)实行学分顶替:取得合格成绩的一门或一组课程的学分总数应该等于或大于被顶替的一门或一组课程的学分总数。

  (2)实行双向顶替:2016年12月31日前,律师专业课程可顶替法律专业课程,法律专业课程也可顶替律师专业课程; 2016年12月31日后,只允许律师专业课程顶替法律专业课程,法律专业课程不得再顶替律师专业课程。

  (5)举例:律师专业00926司法鉴定概论(4学分)可顶替法律专业任何一门等于或低于4学分的课程,律师专业00247国际法(6学分)可顶替法律专业任何一门等于或低于6学分的课程,也可顶替法律专业任何2门3学分的课程(如可顶替00258保险法和00233税法)。法律专业05678 金融法(4学分)可顶替律师专业任何一门等于或低于4学分的课程,法律专业任何2门课程(学分合计为6学分或7学分)才能顶替律师专业00247国际法(6学分)、00224律师执业概论(6学分)、00229法学(5学分)这三门课程中的任何一门课程。

  推荐: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郑重声明:本站资源来源网络 如果侵犯了你的利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2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