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了2016至2017年上半年非学历类教育培训消费投诉情况。数据显示,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中,深圳市、区消委会共受理非学历教育培训类消费投诉共4358,2016年2773,2017年上半年1585。可以看出,2017年的投诉量增长较快。
其中,2016年投诉数量最多的前三种培训分别是驾驶培训753,技能类培训470,语言培训424;2017年上半年投诉数量最多的前三种培训分别是驾驶培训350,语言培训260,技能类培训259。
此次,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于退费退款困难、培训服务质量差、虚假宣传、机构无资质四大方面。消费者投诉的最多是退费退款困难问题,相关投诉超过了60%。驾驶培训因为安排培训学时不够、教练服务态度不好、加收培训费用、退费难等,成为投诉数最多的培训类别。另外,消费者普遍反映,语言学习、高等教育类、技能类培训、艺术类培训等培训则存在教学质量与宣传不符、乱收费、退费难等问题。
产生问题的原因,一与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关。就深圳而言,关于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有待健全。目前对非学历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主要依据《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若干》。该的内容以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性质、机构构成、设备设施、办学条件等为主,适用于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缺乏专门针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细则,对广告和收费管理、安全与机构管理、部门监督等作出详细。二与监管相对空白有关。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教育局行政许可设立,主要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标准、职责等仍是相对模糊的,导致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工作比较困难。三与消费者意识不强烈有关。有调查显示,有七成以上消费者是没有跟培训机构签订合同的,即便签了合同,也没有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此,当消费者权益受损,不足,致使消费者困难。
整治非学历类教育培训机构乱象,需要多方协作,共同发力。业内专家表示,监督部门要强化监督职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时辖区内教育培训情况,督促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合规从事经营;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超时限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并及时给予纠正;监管合同行为,严查拟定不平等格式条款合同,合同欺诈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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