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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章程

类别:外语类考试 日期:2017-4-20 19:45:51 人气: 来源:

  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为做好南京医科大学(以下简称我校)2017年保送生招收工作,本着“公平竞争、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为做好南京医科大学(以下简称我校)2017年保送生招收工作,本着“公平竞争、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江苏省内外国语学校可向我校英语专业推荐符合保送生推荐条件的优语语种学生。

  (一)《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附件,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下载填写)

  (一)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正式推荐,并向我校提交有关材料。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中学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在邮寄的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二)我校依据保送生招生对象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

  (三)对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测试,并将组织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四)我校在综合考虑课程测试与面试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确认保送生人选和拟录取专业。

  (五)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无后,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批准,同时通报给生源所在中学。

  (六)被我校确认的保送生人选,不再参加高考,但需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江苏省教育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在江苏省教育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一)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推荐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并暂停直至取消所在中学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

  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按最新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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