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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类考试2015年全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试重点(3

类别:财会类考试 日期:2015-5-16 14:53:47 人气: 来源:

  点击查看:2015年全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试重点汇总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1.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2.税收按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行为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3.税法的分类:

  按功能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按主权不同分:国内税法,外国税法

  4.税法的构成要素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构成税法的三个基本要素

  征税对象以: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法律关系中义务所指的对象。

  税目:是指税法中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税率:掌握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的计算例3-7和3-8(P124-125)

  起征点: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

  免征额: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6. :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进项税:P130(3)农产品和(4)运费

  3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50万元

  货物批发(贸易型企业)≤80万元

  税率为3%

  4纳税地点:P131

  例.3-14(P129)

  7. 消费税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税目:P132

  消费税的抵扣以生产领用数计算扣除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

  例3-21(133)

  8. 营业税:

  纳税人: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税目:P134

  纳税地点:一般在机构所在地,但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9. 所得税:

  税率:正常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

  免税收入:国债利息、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不得扣除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财物的损失,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符合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支出

  公益捐赠在会计利润的12%内可以扣除。

  亏损弥补:可延续,不得超过5年

  例3-24(P138)

  10.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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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会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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