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9日至10日,为了更好帮助考生,针对考生对教材不理解之处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环球网校根据全计资格评价网发布2017年度全国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试辅
1.教材第19页【例1-5】中涉及营业税,现在已全面实行营改增,相关涉及营业税的是否需要改为?
解答:这部分内容主要是考察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有关涉及税收的法律关系不属于仲裁受案的范围。这个案件发生时间是在“营改增”之前。
2.教材第40页第4行中,“3、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其中“增加”这两个字是否有误?应该删除?
解答: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情况的说明。
3.教材第41页,六、分公司登记知识点中写到,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里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吗?
解答:是的。因为分公司的登记机关是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由其颁发《营业执照》,因而变更登记也应在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办理。
4.教材第49页倒数第3行,“监事会设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的监事选举产生”。请问监事会应该是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还是“过半数的监事选举产生”?
5.教材第62页倒数第4行: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请问:过半数是指过参会股东表决权的半数,还是公司全部登记股东表决权的半数?
6.教材第67页第10行,“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我想问这其中“公司股权管理”是不是应该改成“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否则与《公司法》中第123条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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