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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市公立医院、聘用制教师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

类别:医药类考试 日期:2018-4-17 21:15:15 人气: 来源:

  2018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8年胶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8年胶州市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的要求,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5或3.5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5的比例,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中2或3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为正式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他人员为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正式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资格审查递补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8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含非应届毕业生派遣期内未就业的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在考察前提交有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须在2018年1月22日前取得(另有要求的详见简章《计划表》)。参加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由进入资格审查递补范围内的考生依次递补,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中华人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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