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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2016年新增学位21336个

类别:学历类考试 日期:2017-11-14 5:08:44 人气: 来源:

  南方网讯(全记者/黄珊)近年来,惠州学前教育获得跨越式发展,基础教育大步向前,高等教育升级换代,惠州教育事业不断攀上新高度。

  2015年起,惠州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5月28日,惠城区教育局印发相关招生方案和《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等。

  根据积分入学政策,随迁子女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将依据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学校及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为确保积分项目、标准和分值科学合理,该区还提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咨询意见,并听取了上级教育部门、区纪检部门和教育专家等多方意见及,对符合积分入学就读条件的区外户籍儿童入学实行统一积分,并参考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入读公办学校。

  2015年5月,惠州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出台一系列硬性确保教师的待遇和福利,且严格新开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准入条件。新开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具备标准化学校要求的条件。举办者应当在银行开设学校账号,将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与其他资产相分离,并协议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市、县(区)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补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已达到标准化的用于补学校创等级)。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用于补市直民办学校,县、区财政安排相应资金用于补县、区民办学校,并逐步增加补预算资金。在师资力量等“软件”上,把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全市教师统一培训体系,探索选派公办学校中层干部到民办学校任职。

  今年4月,《惠州市民办学校惩“红黑榜”实施细则》施行。根据细则,民办学校惩红黑榜与民办学校年检结果直接挂钩,年检结果合格的民办学校,列入民办学校惩红榜;年检结果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列入民办学校惩黑榜;年检结果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列入民办学校惩黑榜。民办学校惩红黑榜的发布接受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具体操作上,民办学校红黑榜评审工作与民办学校年检同步实施,每年三四月,民办学校应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每年6月底前,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县(区)民办学校红黑榜评审结果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及备案。

  2006年,惠州在全省率先实施教师待遇“两持平一鼓励”政策,即县域内教师待遇与公务员待遇基本持平、城市教师待遇与农村教师待遇基本持平、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2008年,惠州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广东省教师待遇“两相当”,即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当年,惠州市、县(区)两级财政增加3.2亿元资金,用于提高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待遇。

  2013年开始,惠州市财政每年给予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等3个山区县共2000万元的专项定额补助资金。2017年7月,惠州市有关县区按照省的新要求,修订了新的教师生活补助方案,并按新标准将生活补助发放到位,全市共有17279名教师享受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月人均津贴高于900元。同时,建立生活补助增长机制,2018年补助标准将提高至月人均1000元。目前,惠州市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同一县域内的城镇教师,农村教师队伍比较稳定,有些县区还出现了部分城镇教师主动申请到农村学校任教的现象。

  惠州市教育局科教文卫科科长利伟文就曾表示,实践证明,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激励了学校和学生对体育的重视,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

  全市301个农村教学点与城镇学校进行“一对一”帮扶,城镇学校帮助农村教学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城镇学校教师和农村教学点教师建立师徒关系,安排教学点教师到城镇学校“跟班”学习和参加校本培训,城镇学校有条件可给予农村教学点一定的设施设备和资金支援以及派驻支教教师。

  当年底,惠州市出台《惠州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明确,惠州将通过新建高中学校,把现有完全中学改办成初级中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而置换出义务教育学位。通过规划的实施,逐步实现惠州市中小学布局合理化、规模适、建设有序化、条件标准化、办学规范化和教育优质化,解决市中心区“大班额”问题和全面二孩政策带来的学位需求紧张问题,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

  2016年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与维多利亚大学在会计和电子商务等4个专业展开合作。同时,市教育局与科隆市弗莱纽斯应用大学、惠州市技师学院与科隆市汉斯—毕科勒职业技术学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惠州城市职业学院与F+U萨克森职业培训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将在惠州、大学之间互派留学生、教师培训以及双元制的职业教育领域加强合作。

  截至2016年底,惠州市与海外中小学缔结姐妹学校或友好学校共32所,举行了40多批次的教育文化交流活动,涉及师生互访、夏冬令营、教育考察、国际竞赛等多种形式。

  2016年9月6日,《惠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这意味着,惠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重新启动,还带来了许多重大改变。其中最大的改变是,原本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实行统一的制度体系。后,教师职务将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其中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相当于教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在评审方式上,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后,惠州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聘更加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改变过去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以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同时,惠州将助力惠州学院建设成为理工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引进1-2所国内外排名前100的品牌高校来惠合作创办理工科大学。重点发展机械工程、石化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生物工程、海洋能源工程等理工类学科专业。

  在推进高等院校内涵发展方面,《惠州市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惠州将贯彻实施惠州市《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双高计划”实施“人才双十行动”意见》,大力引进高水平领军人才,加大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设立不同层次人才成长、发展的培养项目,建立优秀拔尖人才励机制,实施以科研教学名师、优秀科研教学团队、学科带头人、优秀创新团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项目。鼓励各高等院校从国内外知名院校中聘请兼职教授,签订工作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带领市属高校有潜质的青年教师形成科研团队,打造惠州高等教育的人才群。全市高校建成省级重点学科2—3个,重点实验室1—2个,重点专业、特色专业8—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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