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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道西村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施工招标

类别:学历类考试 日期:2017-9-2 15:43:33 人气: 来源: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等有关,现对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道西村灌片节水灌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道西村灌片节水灌溉工程 已由 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局 以贺平水字〔2017〕3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贺州市财政局以贺财农〔2017〕16 号文下达了该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7〕34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渠系工程干渠、支渠、斗渠共9条,总长度8.138KM,其中:灌溉渠道3条,长1.17KM;排灌渠6条,长6.968KM。配套渠系附属建筑物16座,设计灌溉面积达到2400亩。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10月16 日,完工日期为 2018 年 1月 13 日,计划工期 9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贺州市平桂区沙田镇道西村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 年~ 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指2014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350万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根据最高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1)由本单位代表人(持代表人证书原件及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投入本项目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⑧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⑨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代表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布以后);不能提供或者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以上提到的证件或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后留下存档,以上材料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复印件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所提供材料无法清晰反映报名要求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以报名。

  (2)投标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贺州支行;银行账号:010),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工程定于2017年9月30日9时0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开标厅以开标当天电子屏幕显示为准】(贺州市西83-1号四楼)公开开标。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开标厅以开标当天电子屏幕显示为准】(贺州市西83-1号四楼)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 年~ 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指2014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350万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根据最高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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