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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

类别:外语类考试 日期:2015-8-9 21:45:03 人气: 来源:

  华南农业大学是广东省和农业部“九五 ”、“十五”共建“211工程”全国重点大学,已有105年的办学历史,曾亲笔题写了学校前身“华南农学院”的校名。校园坐落在素有“花城”美誉的广州市,占地8250多亩,景色悠美,是读书求学的好地方。

  在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华南农业大学培养了包括10名两院院士在内的10多万各类优秀人才,形成了 “修德、博学、求实、创新” 的优良校风,铸就了“笃学明德、躬行践履、建业自强、求精图新”的丁颖。

  我校热忱欢迎优秀学者加盟,共同将学校建设成为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以热带带区域农业研究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整体办学水平居国内一流,优势和特色学科与领域的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特色鲜明、国际知名、国内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有88个本科专业,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5个农业部重点学科,3个广东省一级重点学科,14 个广东省二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

  学校设有22个学院(部)。现有教职工2900多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4人,“长江学者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级“千百十工程”人才5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有全日制在校生4.2万人,其中本科生38000余人,研究生和留学生4000余人。

  学校拥有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良好条件。现有带农业生物资源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植物航天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人兽共患病防控制剂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8个,农业部科学观测实验室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0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8个,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2个。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分中心(广州)、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农业部转基因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广东省低碳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和广东省质量监督木材及木制品检验站均设在学校。

  华南农业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广东省和农业部共建的“211工程”大学。校园优美,景色宜人。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是一所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现有教职工2940人,设有23个学院及教学部,在校全日制学生4.2万余人。为充实教师队伍,加强师资力量,校研究,现面向招聘教学科研人员,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国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要求;社会人员正高职称者要求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职称者要求不超过4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余人员要求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另有明确年龄要求的岗位均按此时间分割计算。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对驻地或注册地在广州的事业单位,应参照《广州市人民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要求,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招聘教学科研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5)法律、法规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三、相关待遇1、岗位等级:见《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招聘教学科研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及等级一栏。2、工资福利: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的薪酬待遇。3、优惠待遇:符合《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华南农人〔2014〕130号文)的“青年才俊”条件者可申请享受配套优惠待遇。四、招聘程序1、个人报名;2、教学科研单位面试;3、教学科研单位报送材料推荐;4、学校复试确定;5、后续体检和聘用工作。五、时间安排1、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10前,个人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招聘教学科研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报名。报名材料包括①简历;②《人员基本信息表》;③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SCI、EI、SSCI、A&HCI收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科研项目、获及专利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毕业学院或现就读学院审核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公章)。2、9月10日-20日,教学科研单位完成以下工作:①根据岗位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②进行面试;③提出招聘意见和等额推荐复试人员名单。3、9月20日前,教学科研单位将单位招聘意见及推荐复试人员的个人简历、学术材料和《人员基本信息表》,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人事科;4、9月底,学校复试,并对通过复试的拟接收的人员开展后续体检和聘用工作。六、其他1、“论文”是指以第一作者(共同作者排名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级学术刊物是最新中国科技期刊报告期刊影响因子排名前150名的学术刊物;最新中文核心期刊按学科分类排名在前25%以内名次的学术刊物;、日报理论版;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2、 凡标明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2篇以上”含2篇。3、 SCI收录论文分区以中国科学院公布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表为准。4、应聘者应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查实确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选留)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招聘教学科研岗位需求表》附件2《人员基本信息表》联系人:周正 钟晓雄联系电话:

  华南农业大学群体微生物创新团队是由美国科学院院士﹑大学教授E. Peter Greenberg博士为领头人的第四批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E. Peter Greenberg博士为群体微生物奠基人,是微生物群体通讯研究的国际权威,同时也是2015年度邵逸夫生命科学和医学得主。团队其他核心包括美国科学院院士Caroline Harwood博士,青年千人计划入选人之一的邓音乐博士等。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是植物病原菌群体系统及c-di-GMP调控系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根据团队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需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1-2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已获得或近期即将获得植物病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生物学等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以第一作者在国际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研究论文的申请者优先;

  2、对以上本团队研究方向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合作、科学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与科研能力。

  二、岗位职责

  1、承担植物病原微生物群体方面的研究工作,在站期间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SCI论文;

  2、协助指导本实验室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工作;

  3、实验室其他相关工作。

  三、待遇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执行,年薪不低于10万元

  并根据工作业绩给予补贴和励。

  四、应聘程序

  有意者请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研究经历和发表论文情况;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两名专家(正教授)推荐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email);

  4、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

  请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知面试。

  五、招聘日期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受理申请材料,额满截止。

  其它详细内容请参考华南农业大学人事处“博士后”专题网站内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容 电话 邮箱

  杨小贝 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483号华南农业大学资源学院科技楼405

  邮编:510642

  华南农业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广东省和农业部共建的“211工程”大学。校园优美,景色宜人。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是一所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现有教职工2940人,设有23个学院及教学部,在校全日制学生4.2万余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结合我校用人需求,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拟面向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国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要求;社会人员正高职称者要求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职称者要求不超过4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余人员要求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另有明确年龄要求的岗位均按此时间分割计算。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对驻地或注册地在广州的事业单位,应参照《广州市人民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要求,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2日8:00至2015年4月24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按“应聘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的格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报名邮箱见附件1)。应聘材料应包括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②个人简历(应列名科研、主要研究方向、最高学位论文题目等);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协议书。④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及认证材料;⑥有其他明确报名要求的岗位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⑦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或华南农业大学门户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或暂缓就业,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者。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各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进行通知。某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未达到1:5的,按实际应聘人数组织。

  五、面试

  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初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推荐复试,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各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初试(含试讲、学术报告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根据初试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

  某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数之比未达到1:2的,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复试资格的依据。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

  教学科研岗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专业技术的熟悉程度以及具体操作能力等。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华南农业大学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的,按照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在符合公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基础上,境外留学归国博士(后)、硕士以及国内当年出站博士后,可应聘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三)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学校现有的作物遗传育种、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业经济管理、预防兽医学、果树学、农业机械化工程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招聘的教学科研人员要求具有境外博士学位,或具备半年以上境外留学(工作)经历同时达到学校接收优秀博士(后)的学术条件。

  生态学、植物学、园艺学、植物、生物化学与生物学、植物营养学、植物病理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等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部级重点学科招聘的教学科研人员要求具有半年以上境外留学(工作)经历。

  (四)以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视同第一作者发表。

  (五)我校接收优秀博士(后)的学术条件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华南农人〔2014〕130号)确定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及以上励(可放宽为往届毕业生)。(2)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论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在SSCI或A&H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累计在SCI、E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人文社科类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1级学术论文,或发表单篇SCI论文影响因子超过5.0;或在JCR检索源的1区刊物上全文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3)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且获得国家级科技或教学励前6名或省部级科技或教学二等及以上励前三名。(4)对口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的艺术类、外语类和体育类学科博士,且本科毕业专业也属于对应专业者,在一级刊物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参加个人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励前三名。

  (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注意浏览华南农业大学门户网页()。

  十、联系方式(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20~85280043(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80034(纪委监察处)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4月7日

  华南农业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广东省和农业部共建的“211工程”大学。校园优美,景色宜人。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是一所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现有教职工2940人,设有23个学院及教学部,在校全日制学生4.2万余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拟面向公开招聘学生员13名,管理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国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要求;社会人员正高职称者要求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职称者要求不超过4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余人员要求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对驻地或注册地在广州的事业单位,应参照《广州市人民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要求,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2日8:00至2015年4月24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员岗应聘材料应包括: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②个人简历;③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协议书;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及认证材料;⑤学生干部任职聘书或大学本科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加盖管理单位公章);⑥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英语统考证书、科研等。

  管理岗位应聘材料应包括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②个人简历;③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协议书;④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及认证材料;⑥有其他明确报名要求的岗位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⑦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⑧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科研等。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或华南农业大学门户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或暂缓就业,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者。 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2015年4月22日9:00至5月6日17:00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能参加笔试。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通过复核者方能参加面试。

  请报名人员于2015年5月8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5月14日登录华南农业大学门户网()关注具体笔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地点、闭卷的形式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限90分钟。笔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华南农业大学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的,按照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在符合公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基础上,境外留学归国博士(后)、硕士以及国内当年出站博士后,可应聘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注意浏览华南农业大学门户网页()和报名网站。

  十、联系方式(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20~85280084(学生工作处)

  020~85280043(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80034(纪委监察处)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4月7日

  根据我校深化、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的需要,学校将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以加快学校综合实力和优势学科水平的提升。

  现面向公开招聘兽医学院等4个学院院长,热忱欢迎广大优秀专家学者前来应聘。

  一、招聘职位

  1.兽医学院院长

  (兽医学院)

  2.园艺学院院长

  (园艺学院)

  3.动物科学学院院长

  (动物科学学院)

  4.食品学院院长

  (食品学院)

  二、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学院发展战略,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加强团队建设和学院科研平台建设,提升学院影响力。

  3.通过引进人才,培养现有中青年, 组建一支有较高水平的优秀教师队伍。

  4.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5.做好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推动科技, 科研和社会服务显著发展。

  三、应聘条件

  1.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创新意识和团队。

  2.有先进的办学和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3.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应聘学院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4.国内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具有海外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研究经历)。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对特别优秀者,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聘任方式与期限

  1.聘任方式:全职到岗。

  2.聘期:首聘期四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院长聘任,转为教学科研人员留用,享受专业技术相应岗位有关待遇。首聘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决定是否续聘。

  五、待遇

  1.年薪40-100万元,具体视学科和应聘者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2.学校提供科研配套经费150-1000万元。

  3.学校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条件。

  4.聘期内学校免费提供一套三居室(100㎡左右)过渡住房。

  5.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80-400万元。

  6.符合我校引进人才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引进人才其他相关待遇。

  六、应聘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答辩、组织考察、研究聘任等步骤进行。

  每位应聘人员原则1个职位。若应聘者从事的学科存在学院间学科交叉的,可多报1个职位。有意者请填写“华南农业大学面向公开招聘学院院长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护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行政职务证明的复印件(面试时需带原件)。

  3.本人主持的主要科研项目、科研论文、学术专著及科研获情况。

  4.受聘后的工作方案或设想。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法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483号华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510640

  联系人: 陈德权 胡东生

  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86)020 85283500 85283566

  传真:(+86)020 38632667

  八.其他事项

  学校为来校答辩的院长候选人安排食宿,解决国际或国内旅费。

  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共创华南农业大学美好明天!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面向公开招聘学院院长报名表

  华南农业大学

  2014年10月11日

  一、引进对象(长期有效)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励计划特聘教授、教授

  3、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教授(珠江学者)

  4、校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以及优秀海外归国博士(后)

  5、2014年重点引进学科

  二、联系方式

  1、华南农业大学主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和落实“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和规范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提升学校综合实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优化资源配置,人才引进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相协调,“按需引进、标准、严格程序、一人一议、重在使用、合同管理、目标考核”的工作原则,积极引进德才兼备的一流人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和科技工作等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第二章 引进对象和条件

  第 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和学术规范,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

  第四条 人才引进的范围及学术条件

  (一)领军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两院外籍院士,国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高端人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长期)入选人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江学者”教授,国家教学名师。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优秀海外归国博士(后)不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重点实验室第一负责人,国家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科学技术二等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近五年以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拔尖人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青年千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省级特聘教授(如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一指导老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秀海外归国博士(后)不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或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或省级教学)一等2项以上(排名第一)。

  (2)近五年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1篇以上单篇影响因子≥20.0的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1区刊物上全文发表8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人文社科类在SSCI或A&H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四)突出人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优秀海外归国博士(后)不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1篇以上单篇影响因子≥10.0的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3篇以上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1区刊物上全文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2)人文社科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或A&H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14篇1级以上学术论文(论文级别的界定按学校当年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执行,下同)。

  (五)青年才俊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优秀海外归国博士(后),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单篇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2篇以上单篇影响因子≥5.0的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3篇以上单篇影响因子≥4.0的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1区刊物上全文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2区刊物上全文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2)人文社科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SCI或A&H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10篇以上1级学术论文。

  2.学校统一公开招聘优秀博士(后)

  30周岁以下的应届博士或33周岁以下的出站博士后,在攻读学位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及以上励(可放宽为往届毕业生);

  (2)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论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在SSCI或A&H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累计在SCI、E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人文社科类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1级学术论文,或发表单篇SCI论文影响因子超过5.0;或在JCR检索源的1区刊物上全文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3)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且获得国家级科技或教学励前6名或省部级科技或教学二等及以上励前三名;

  (4)对口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的艺术类、外语类和体育类学科博士,且本科毕业专业也属于对应专业者,在一级刊物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或参加个人专业竞赛获国家级励前三名。

  第三章 引进待遇

  第五条 引进待遇

  (一)领军人才

  1.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配备学科梯队及工作助手;

  2.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共400万元,或相当的其它待遇;

  3.提供10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4.享受院士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或实行年薪制;

  5.提供三居室(100㎡左右)过渡住房。

  (二)高端人才

  1.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配备学科梯队及工作助手;

  2.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共200万元;

  3.提供500万元(文科类2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4.首聘期间,除按校内同等级别人员执行相同的工资福利政策外,学校每年另发10万元的生活补贴;或实行年薪制;

  5.提供三居室(100㎡左右)过渡住房。

  (三)拔尖人才

  1.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2.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共80-100万元;

  3.提供150-200万元(文科类80-1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4.首聘期间,除按校内同等级别人员执行相同的工资福利政策外,学校连续3年另付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校内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5.提供三居室(100㎡左右)过渡住房。

  (四)突出人才

  1.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2.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0-40万元;

  3.提供30-40万元(文科类15-2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

  4.提供过渡住房。

  (五)青年才俊

  1.优秀海外归国博士(后):

  (1)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共15-20万元;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文科类10万元)。

  2.学校统一公开招聘优秀博士(后):

  (1)提供安家费5万元;

  (2)科研启动费6万元。

  第六条 引进人才配偶的安置

  (一)引进对象的配偶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人事调配政策的,学校按下列办法安置:

  1.领军人才的配偶:学校将在校内安排其工作。

  2.高端人才的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校负责在校内安排其工作;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学校视相关具体情况予以推荐就业,未就业的,学校给予其5万元安置费,分5年发放;原已在广州市内就业的,原则上不予安置。

  3.拔尖人才、突出人才的配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学校负责在校内安排其工作;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学校视相关具体情况予以推荐就业。

  4.青年才俊的配偶:视相关具体情况予以推荐就业。

  (二)引进对象的配偶不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人事调配政策的,学校按下列办理:

  1.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拔尖人才的配偶,学校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的安置费,分5年发放。

  2.突出人才、青年才俊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工作。

  (一)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的职责

  1.对引进对象进行面试考核,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

  2.根据《华南农业大学高层次引进人才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试行)》(华南农办〔2005〕74 号),确定引进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聘任。

  3.负责引进人才的首次聘期(5年)的中期和期满考核。

  (二)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

  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由固定和非固定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协)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1.固定:校长,校纪委,分(协)管人事、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发展规划处的正职负责人,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2.非固定:由校学术委员会3-5名委员组成。根据拟引进(考核)人才的学科类别,从校学术委员会相关学科部随机抽取。

  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人才引进和首次聘期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

  第八条 学院(部)成立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应聘材料审核和初步考核。

  学院(部)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

  学院(部)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院人才引进日常工作。

  第五章 引进程序

  第九条 引进工作程序

  (一)应聘者向学院(部)提交申报材料

  1.应聘者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拟招聘人才基本情况表》(附件1),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从大学起,时间不间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申请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还须提交《华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附件2)。

  2.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情况(包括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证书)。

  (二)资格审查

  学院(部)对应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若有接收意向,则将有关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对应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将有关材料提交人才评价专家工作小组评审,提出面试人选,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三)学院(部)面试考核

  校同意面试的应聘者,由学院(部)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对照引进条件进行面试,面试由述职、作学术报告、试讲(仅要求青年才俊、优秀青年博士)、协商首次聘期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投票表决等环节组成。应聘者面试考核通过后,拟聘学院(部)将如下材料报人事处:

  1.《华南农业大学拟招聘人才基本情况表》一式20份和附件材料一式1份;

  2.《华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式20份和代表作(2篇)一式3份;

  3.应聘者首次聘期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一式1份。

  (四)学校面试

  面试由应聘者述职、答疑、评议和投票表决等环节组成。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并提出引进意见。对提出首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引进人才,根据其条件,确定其拟首聘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已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引进人才,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确定其拟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五)体检

  由拟聘学院(部)和人事处组织应聘者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六)学校审批

  人事处根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的引进意见、应聘者体检情况及经拟聘学院审定的首次聘期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人才引进的引进层次及其待遇等事宜。

  (七)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校研究决定同意引进的人才,由人事处办理相关录用(调动)手续,并签订聘任合同。

  第六章 聘期考核

  第十条 引进人才进校后的首次聘期为五年,首次聘期内须进行中期和期满考核。

  (一)考核时间

  引进人才自聘任之日起,分别在工作满2.5年和满5年时分别进行中期与期满考核。学校每年组织两次期中和期满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份。

  (二)考核机构

  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引进人才的聘期考核,办公室负责聘期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等次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引进人才履行《聘任合同》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情况。同时考核引进人才的思想素质、教风学风和团结协作等情况。

  2.考核等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确定

  1.考核程序:

  (1)提交材料。引进人才分别在聘满2.5年和聘满5年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中期(期满)考核登记表》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

  (2)所在单位考核。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并将《华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中期(期满)考核登记表》(一式20份)交人事处。

  (3)学科组考核。由相关的学科组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主要由引进人才作中期(或期满)述职报告、答疑、评议和投票等环节组成。

  2.考核等次的确定:

  (1)引进人才工作小组按以下标准打分:

  优秀:85分以上;合格:84~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

  (2)按照公式:C=S/N计算出考核对象的平均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C:考核对象的平均得分

  S: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N:引进人才工作小组出席人数减2

  (3)等次确定:平均得分为85分以上的为优秀,84~70分的为合格,69~60分的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通知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及其本人。

  2.中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停止后期的科研资助经费,并要求其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及今后两年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工作计划。

  3.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依照《聘任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七章 引进人才的管理

  第十一条 对引进人才实行合同管理(青年才俊除外),以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引进人才在我校的服务期至少为十年,其中首次聘期为五年。首次聘任期满,续聘工作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若服务期未满,要求离开学校(包括调出、辞职、自费出国等)或工作考核不合格被学校解聘,引进人才须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实行以学校为主导、学院为主体的校、院(部)两级管理机制。学校每年预算各学院(部)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需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做才引进各项服务工作,教学、科研部门对全职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和评估;各学院(部)为引进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其作用,负责聘后的日常管理服务和考核等工作。

  实施人才引进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各引进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严格考核,做到“引人有责、用人有责、留人有责”。

  实施人才引进工作励机制,将人才引进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予以励。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人事调配执行,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一切引进待遇,并作辞退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中凡冠有“以上”字样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第十 学校统一公开招聘优秀博士(后)的界定时间以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 科研启动费分两次拨付,引进人员正式到岗先拨付50%;中期考核合格,学校再拨付剩余的经费。

  第十五条 人文社科类引进人才的年龄条件可放宽3至5岁。

  第十六条 对单位推荐的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若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条件中未涉及到,由人事处提交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统筹考虑。

  第十七条 原《华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08〕117号),以及《华南农业大学关于招聘职工的暂行》(华南农办〔2011〕23号)中的“第五条优惠政策”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执行前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的,仍按原协议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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