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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学2014年高考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外语类考试

类别:外语类考试 日期:2013-12-24 10:29:16 人气: 来源:

  新东方在线高考频道整理《科技大学2014年高考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供高考考生参考,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科技大学2014年高考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2014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选拔范围及招生专业

  1.根据外语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经教育部公布的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均可以向我校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些中学是:天津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 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和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

  2.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高中阶段均在上述某一所中学就读。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正常,且达到体检各项要求(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外语语种为英语。

  5.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

  注:若教育部文件对获得2014年保送资格考生所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修改,则按照新文件执行。

  二、申请流程

  符合外语类保送生条件并经所在中学推荐的申请者须认真填写《科技大学2014年外语类保送生选拔推荐表》(寄至中学),此表经所在中学审核、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考生个人陈述(说明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性格特点、学习能力、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必须考生本人手写,字数600字以内)及在高中阶段所获各种励证书的复印件一并以特快专递寄至:市海淀区学院30号 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外语类保送生推荐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12月25日(以学校收到推荐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考生在填写完纸质推荐表后,须在网上填报信息:登录“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 “网名”(12月10日报名网开通),按要求注册为外语类保送生网名系统用户,登陆报名系统的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名成功后,不必再重新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科技大学2014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申请表》。

  网上填报时间从2013年12月10日起,到12月22日止。

  三、考核与录取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外语类保送生的招生工作。

  1、初审:

  ①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013年12月31日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②2013年12月31日,请初审合格者关注我校网上公布的“外语类保送生选拔考试通知”。

  2、测试:

  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2014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外语类保送生选拔考试通知”。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英语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面试为英语。考试地点为科技大学校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①专家评审组根据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②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4、录取办法:

  ①待我校将考试合格考生名单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相关保送资格考生名单进行核对后,我校将向考试合格且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②我校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③我校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将及时发放保送生的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机制

  1.科技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取消推荐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五、报名及考试安排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2日

  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5日(以学校收到推荐材料为准)

  报到及考试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拟定在2014年1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网上“科技大学外语类保送生选拔考试通知”。

  招生网址: 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 62325294

  电子信箱: .cn

  六、本简章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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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语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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