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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事考试网 2018湖北省直单位公务员集中面试公告

类别:建筑类考试 日期:2018-8-11 3:19:16 人气: 来源:

  a型血人的性格特点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湖北省办公厅等29家单位集中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地点:东湖宾馆东湖国际会议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146号,东湖宾馆东院)3号门,东湖公园正大门左侧100米左右,有牌。

  上午面试职位:省政协办公厅、省委部、省文联、省社科联、省工商联、省会、省残联、省法院、省委保密办(省保密局)、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研究室职位,省委老干局(01、02)职位、湖北红安干部学院(02)职位、省发改委(01、02、03)职位、省人社厅(01、02、03、04、05、06)职位。

  下午面试职位:省办公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外侨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监局、省参事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测绘局、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省驻深圳办事处职位,省委老干局(03、04、05)职位、湖北红安干部学院(01、03、04)职位、省发改委(04、05、06、07)职位、省人社厅(07、08、09、010、11)职位。

  2.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面试地点,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公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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