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评定条件为:中专或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技术员”;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或大专毕业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工程师”;获硕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的,经考察合格,可直接初定为中级职称(工程师)。
具体程序为:材料申报→审核→公示→发文→制证→领证。为了最大程度方便人事代理人员评审职称,省人才交流中心每日受理评审材料,次月办结,截止时间至5月31日。合格者将由浙江省人事厅发放“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没有参加人事代理的历届大中专毕业生,需先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把人事档案调入省人才中心后,也可申报。
本文由 790游戏(www.790.kim)整理发布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