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和死去的亲人说话温都讯 10月1日,提升后的江心屿东园开园迎客,这座熟悉的孤屿面貌焕然一新。为提升江心屿对外形象的识别度和影响力,江心屿提升指挥部将向社会公开征集江心屿形象标志(LOGO),最高励金额2万元。
江心屿是温州城的形象标志,更是温州的文化符号,是温州人记忆深处的乡愁,是温州人雕琢了千百年的艺术品。江心屿最令人神往的是那多彩的人文历史,是有着“中国诗之岛”美誉的文化圣地,“处处有诗,步步皆景”;是具有千年历史“江天”,“两寺今为一,僧多外国人”;还是名扬世界的“古航标”,“半江灯火东西塔,一枕风雷上下潮”。
为了江心屿能变得更美更精致,我市实施江心屿提升工程,擦亮这张文旅“金名片”。该工程是我市瓯江沿线重点建设项目,其中东园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24.6亩,目前已全面完工,国庆期间东园重新引起关注。提升工程以温州历史文化为基本脉络,推进9大重点景观区块建设,让“诗之岛”“佛之屿”“古航标”三大文化特质水乳交融,让千年孤屿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华。
江心屿历来是温州外展形象的颜值担当和文化名片。为更好地江心文化,进一步提升景区的影响力,江心屿提升指挥部即日起至10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江心屿LOGO。
1、LOGO要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体现江心屿的旅游资源、历史人文等特点。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和创意性,适合在多种介质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2、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国商标法》等有关,且LOGO尚未注册。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属活动主办方,并依法拥有展览、出版、印刷、发布和其他各类推广应用等;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4、提交作品,同时必须附以设计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应征作品电子版设计图稿控制在600×600像素以内,大小500KB800KB,文件格式可采用jpg。先以图片的形式,进入围名单后再发送原文件。
2、征集方式:应征者在时间内将LOGO及作品说明,扫右边二维码上传,或发送至 。邮件主题、文件名均为“作者姓名(单位)+LOGO征集”,并在邮件中注明应征者姓名、电线、 评选办法:邀请相关专家及业内人士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择优筛选入围作品5件,进行初评、网选和终评,选出一等1名,励2万元,入围4名,分别励1000元。
1、对于经评审最终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全部归江心屿提升指挥部所有,江心屿提升指挥部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入围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退还金,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8、凡向主办单位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江心屿提升指挥部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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