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随带材料: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考生自带,考录需要的相关材料未提交者,须在体检前提供。
10、考生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不准私自离队,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作任何的暗示,如经发现或举报查实按作弊处理。
1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报考法院职位的相关条件,按《关于2017年度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
12、请考生注意体检标准的变化,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心电图、病杂音、频发性早搏(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13、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将在莆田市公务员局网上公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七日内,向公务员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工作由公务员管理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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