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有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考试选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安阳市委部等市直机关(单位)计划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30人(具体选用职位表见附件1)。
报考范围和对象为我市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包括中央、省驻安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未满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性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不诚信报考或在参加公开遴选(招录)过程中有不诚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在本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不含试用期);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考试选用公务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将考试选用公告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这次考试选用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表原件。上述材料须交复印件各2份,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每张报名表贴1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7年安阳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该表格由报考者在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并须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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