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4日表决通过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在依法推进简政放权中迈出新步伐。
会计法方面,修正案草案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把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在境外非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聘请具有中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也被删去。
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唐国平告诉记者,要证明专业能力并不难,比如看相关人员是否拥有会计的职称证书,是否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是否大学会计专业毕业或系统。
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方面,会议对海洋保、文物保、海关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母婴保健法、公法、港口法、职业病防治法中涉及的部分审批予以取消,包括入海排污口审批、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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