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甘卫药政函〔2018〕669号)和《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工作方案》和《公共资源交易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现将最新中标挂网药品信息予以更新,并说明如下:
按照2018版基本药物目录,对平台已中标挂网的2018版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增加“国家基药”标识,对调出的取消了基本药物属性,省补基本药物标识仍保留原标识。
2014年基本药物公开招标时,因部分基本药物不能执行统一定价或其价格明显高于其他企业价格的基本药物,按照价格管理要求,标识为“限县级以上使用”基本药物。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需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取消“限县级以上使用”标识。取消标识后,各级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性价比最优的基本药物,做好药物合理使用。
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物,增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标识,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原研制替代使用工作。
截止于2018年11月30日,我省已有中标挂网药品12876个,包括了最新的国家医保谈判品种、省级联盟抗癌药品议价品种、新增阳光挂网品种等最新变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企业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医药采购通知公告栏)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公示栏中的交易状态查询栏。对公布的信息不准确的,请相关单位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来电来函反馈,以便及时进行信息勘误。
2018年关于修正《城镇职工基忽悠美女老板全集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数据字典的通知
2019年关于对《人民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甘政办发〔2019〕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3年关于征求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积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9年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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