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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2017四川外语类保送生政策

类别:外语类考试 日期:2017-10-11 17:32:40 人气: 来源:

  ]鉴于各高校保送推荐时间不一致,我校按接收高校正式书面函件时间先后分批进行统筹和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使用完毕,即不再受理高校的推荐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公开、公平、地为高校输送高素质合格生源。

  2.文化类课程(语文、数学、外语课程)、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良好及以上。技术类课程(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品质、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结果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1.组织机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成都外国语学校保送预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如下:

  保送总成绩=零诊成绩(60%)+高一成绩(15%)+高二成绩(15%) +高三9月月考成绩(10%)

  (2)高一成绩、高二成绩、高三9月月考成绩按高考精品课)科目分文科(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理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计

  (1)推荐名额:若选择保送的学生总人数超过教育部的本校限额(教育部教学司〔2016〕7号文件本校2017年限额推荐外语类保送生97人),则依据本实施办法“推荐程序”所确定的、经公示无的学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保送97人名单。

  由于我校的推荐名额并不能满足所有来函高校的推荐要求,所以我校将对高校推荐要求的名额进行统筹安排。

  鉴于各高校保送推荐时间不一致,我校按接收高校正式书面函件时间先后分批进行统筹和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使用完毕,即不再受理高校的推荐要求。推荐某一高校预备生时,根据学生书面申请,将申请保送该校学生按其保送总成绩分文科、理科、小语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3)由教务处计算出所有参加推荐的学生的保送总成绩并进行排序,且在校内显要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

  (4)最终确定的推荐保送名单报经市级相关部门审查后,报省教育审核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若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学生放弃保送资格,不再递补增加其他学生。

  (5)保送推选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督,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有违纪者将依据有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1.本办法中若有与当年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有关保送招生政策和办法不一致处,以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为准。

  3.享有保送预备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只能有一次被推荐参加考试的机会。已获推荐考试名额的学生因自身原因未参加所选高校保送生考试或未通过已推荐高校保送生考试的,不再享有再次推荐机会。

  4.保送预备生只能由本校向高校推荐,学生不得自荐。高校只能在本校推荐的学生中考察且不得向学生作任何承诺。

  5.本校将如实向高校反映保送生的基本情况。凡被高校确定为保送生的学生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保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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