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正文

山东公务员考试报考: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类别:公务员考试 日期:2015-8-29 1:31:07 人气: 来源:

  在每年的山东公务员考试中都会有不少岗位要求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那么何为基层工作经历,2年基层工作经历又是如何计算的?还有对于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报考,基层工作经历又包括哪些情形呢?下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就来为考生一一解惑。

  【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该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入学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对于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报考的,下列情形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1)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2)在中央、省(区、市)、市(地、州、盟)设在地方的县(市、区、旗)以下的直属机构(单位)或派出机构工作的;(3)在执法部门完全承担一线执法职能的机关(单位)(如、所、所、所、某大队、某中队等,含市级以上机关承担县级机关部分职能的非行政区划)工作的;(4)在上述机关(单位)挂职工作的。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2年”如何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如下: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该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5年5月5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

  注:由于2016年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以上信息来源于2015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招考政策。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郑重声明:本站资源来源网络 如果侵犯了你的利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2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